2017年下半年,李某带着研发部门不干活,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。可是工资还要照发啊。头目甲向来不管理事(管事就是内斗),头目乙、股东吴了解情况,可能有点着急。这里只是说可能,并不是说一定。如果真的着急,表现是完全不一样的。
既然工资照发,还有这么多活,人闲着也要利用起来。李某有头目甲当靠山,都不敢得罪,而且当时也欠着几个月工资(几个月没发工资,竟然都不着急)。那怎么办?吾提出,设立项目,把项目分配给人。技术上都没有什么难度,只要汇报一下工作进度就好。
结果怎么着?股东吴讲:
就这么几个人,把人抽出来李某手下就没人了……
吾当时就傻眼了。各位,咱公司已经死了,还都不敢采取点补救行动?难道尔等搞公司的目的,就是要把公司搞死?
公司都死了,还要这样照顾别人的面子,还不敢得罪人,甚至让人不干活。吾有时想想,假如其他股东就此事质询,不知道怎么回答?要不要负什么责任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