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几天一位员工辞职回老家发展,吾马上同意。然后问了还有8小时调休,正好凑一天。吾建议他休一天,后天来公司办手续。原因很简单,这是他的正当权益。吾理由是:
- 他是正常离职,没有恶意。
- 调休是他的正当权益。尊重员工的正当权益,有利于公司形象。
有领导不同意。他说都要走人了就不批了;从法律来说,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。
就本案例来说,员工是否吃亏?答案是,没有,而且每个人都乐于用一天调休换立即批准。为什么这么说?法律上要求提前一月辞职,现在他当天提,马上批准,以后就不用再来公司麻烦了。且不说是异地,就是同地请假办事,也是非常麻烦的事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