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几天如果说最热点的事情,应该就是不加班赔偿的案子。吾在头条上看新闻并评论,出乎意料的是,很多人竟然认为赔偿有理。简单说:
- 职业道德,站好最后一班岗。
吾就奇怪了,对员工讲职业道德,怎么对老板不讲职业道德?按照上下班,职业道德哪里不好了?不加班就是职业道德不好,那不加工资、不续签,职业道德就好?
- 签订合同中默认加班。
这个吾并不否认。说话不要只顾自己有理,不续签合同,同样意味着这离职前这一段时间对方工作不会太出力,不加班是自然的事情。
最后说一句:
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?
你没有受贿为什么要判他胜诉?